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,更换用人单位并换发就业报到证的做法。毕业生应在《就业报到证》规定期限内到单位报到,《就业报到证》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,须原就业单位将毕业生档案退回学校,并出具书面解约材料。逾期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。已在京就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,调整工作的,可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,按照人员调动程序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。
申请就业改派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:
1.《毕业生改派登记表》(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);
2.原就业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材料(或未报到证明)原件;
3.原《就业报到证》上下两联;
4.新就业单位录用材科(申请二分的不提供);
5.在非生源城市就业的,同时提供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接收函或具有相应效力的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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