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户口和档案是否可以分开的一些说明:根据2004年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265号文的要求,毕业生落户时,除退学、出国等特殊情况的,一般需要提供《就业报到证》、《毕业证》。而毕业生档案的去向是根据《就业报到证》的,所以一般情况下,如果毕业生有接收函,有具体的接收单位,且户口在学校的话,一般都是需要把户口、档案迁往同一地方,否则会出现户口最终因《就业报到证》有问题落不了户,需要重新更改等。如学生一定要分开,必须是自己向原户籍派出所了解清楚到时入户的流程,不需要提供《就业报到证》是否可以入户。但如果需要《报到证》才能落户,可以先统一派到单位,经过一段时间后再申请把户口迁回父母所在地;或者先派遣回生源地,用人单位通过商调形式调走档案,也可以在毕业两年内申请改派,再把档案调走。但有些地区,如深圳是要求档案和户口两个一定要一起接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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